南充市保安协会行业行为规范
(征求意见稿)
为加强协会和会员单位管理,促进保安事业创新发展,现对协会内部行业行为规范如下:
一、政治工作规范
协会党支部和会员单位党组织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不能因为脱钩使行业协会商会党建管理出现真空,必须把党的领导、党的建设紧紧抓在手上”的重要指示和中央《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》精神,切实肩负政治社会责任,全面加强党的建设。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,严肃党内政治生活,坚持“三会一课”等组织生活制度,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,坚持党员主体地位,坚持廉洁自律,积极开展“两学一做”、“创先争优”等学习教育,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。各级负责人要树标杆,作表率,带头遵纪守法,忠诚履职,当好保安事业发展的带头人。
二、市场行为规范
1.为规范保安服务业市场秩序,维护广大客户及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员的合法权益,促进全市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,按照省保安协会制定的《四川省保安服务行业收费指导价格》参照我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及社保标准调整,成品油价格等因素,在市物价部门指导下,制订我市保安服务行业收费指导价格。
2.各保安服务公司应以行业收费指导价格为依据,按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为红线,加强与客户单位的沟通和协商,合理确定各类保安服务收费价格,不得擅自降低收费标准。
3.执行指导价格的主体仅限于根据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的规定,经公安机关依法批准成立,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,为社会提供安全防范服务的协会会员单位。
4.各保安服务公司应遵循公平竞争、优质优价的原则参与市场竞争和经营。在承接客户中,不得故意压低保安服务费用,相互“残杀”。在招投标时,不得违规操作,恶性竞争;在为客户服务中,不得投机取巧,敷衍应付,影响行业信誉。
5.协会和会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公安主管部门开展保安市场刚性整治、例行检查和市场监管,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。
三、工作行为规范
1.抓好行业自律。牢牢把握保人民平安,为人民服务的核心要求,把社会效益放在企业发展的首要位置,严格按照《南充市保安协会章程》办事,通过行规行约和道德准则,强化自我约束,发挥行业自律惩戒作用。
2.加强队伍建设。各会员单位要严防死守安全生产的红线底线。重点抓好人防、技防、押运等保安队伍建设。充分发挥人防独特优势,广泛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,为平安南充建设作贡献。
3.保安协会要主动作为,面向基层,热忱为会员单位提供优质服务,切实保障会员单位合法权益。会员单位要守法诚信、规范经营、回馈社会。
4.会员单位要在协会组织领导下,从严要求,严守纪律,团结一心。相互关心、相互支持、相互补台、相互监督。如发现不良行为的,应及时向协会反映,协会应及时组织专人查证,如情况属实,按有关纪律或规定处理。
四、协会工作规范
1.下设办公室、财务室、通联室。办公室负责协会日常事务,财务室负责协会经费的开支与管理,通联室负责宣传及民间对外联络工作。
2.由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组成协会领导班子,对协会工作实行集体领导,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与管理。
3.会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其权利和义务,按时交纳会费,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。如不交纳会费,视为自动离会,不再享有会员单位的权利。
4.凡协会决定的事项,各会员单位必须坚决执行,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。
五、内部事务规范
1.每年初召开一次会员大会,安排部署全年工作目标任务。年底召开一次工作总结大会,回顾全年工作,总结特色、亮点。
2.每季度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,讨论研究保安业创新发展重大事项,参会人员应无条件参加,不参加者视为弃权。
3.每年底召开一次先进单位、先进人物评选表彰大会。
4.为认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,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外出考察学习活动。
5.加强学习交流。建立“南充保安”网站,办好内部简报,加强对外宣传,树立南充保安新形象。
六、财务工作规范
1.协会经费专款专用,不得以任何理由,挪作他用。
2.协会内部费用由财务室负责,一律由财务室统一报销。
3.会费使用范围:⑴组织召开会员大会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及其他相关会议、活动的费用;⑵组织进行行业研讨、交流及考察、调研等项业务活动费用;⑶开展同市外、省外保安组织、企业的友好往来活动费用;⑷协会办公费用及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和补贴;⑸协会会刊的编辑、印刷、发行费用;⑹协会网站的管理、维护、运行费用;⑺其他开支。
4.会费管理:⑴会费由协会统一管理,设立专职财务人员,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;⑵协会日常费用开支,按照有关规定和《南充市保安协会章程》执行;重大项目开支由协会会长办公会审定;⑶协会会费使用情况,每年向理事会报告,并受理事会监督。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期间,向代表大会公布会费收支情况,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审议。
5.协会经费主要由会员缴纳会费组成,统一由秘书长管理。
七、奖惩工作规范
1.对积极支持和参加协会工作的会员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,协会在年底评先评优时作为加分项,予以优先考虑,并上报省保安协会和中国保安协会予以表彰。
2.对在工作中勇于创新,成效突出的会员单位,由市保安协会组织专人进行经验总结或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,并上报党委政府和公安监管部门,同时组织新闻媒体对其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。
3.对恶意竞争、违法经营、扰乱保安市场,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市保安协会予以通报,列入“黑名单”,并如实报告市公安机关监管部门。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查处,涉嫌违法犯罪的,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刑事责任。
八、档案工作规范
1.按照“一会员一档”的要求,建立严格的档案制度,严守保安服务业商业秘密。
2.协会的文件、简报、函件等应分类建档,妥善保管,不得遗失。
3.协会档案是协会工作的重要记录和依据,未经会长和秘书长批准,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借。
附件:四川省保安协会《关于印发“四川省保安服务行业收费指导价格”的通知》
(此件下发至各会员单位,请各会员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后,于